領滿失業給付6個月,並不影響其未來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權益!
民眾勿輕信網路流傳錯誤訊息而影響自身權益 。
正確是...
失業被保險人領滿失業給付6個月,
就保年資必須重行起算,重新起算之就保年資,
並不影響其原有勞保年資,未來該被保險人退休時,
如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規定,
仍依法享有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權益。
勞保局表示最近可能因為受到明年勞保年金給付業務開辦影響,
去年網路流傳「失業金一輩子最多領5個月,領滿6個月,
退休金就沒有了,並可上勞保局網站確認」造成民眾誤解的錯誤訊息,
又在網路上開始流竄。勞保局再次鄭重呼籲,
切勿輕信網路流傳錯誤訊息而影響自身權益。
勞保局強調,失業給付係屬就保給付項目,
依據就保法規定,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
就保年資應重行起算,係指被保險人於參加就業保險期間,
依法繳納就保保費之保險年資而言,與勞保之保險年資無關。
又依規定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
自領滿之日起2年內再次請領之失業給付,
以發給3個月為限,領滿3個月失業給付者,
就保年資仍應重行起算。此重行起算之就保年資,
並不影響其原有勞保年資及未來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權益。
請參考:https://pay.kingnet.com.tw/3m/forum/viewtopic.html?t=1959&p=8065&f=36&page=
『保險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。
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。 』
指的是如果要請領第二次失業保險金需再投保勞保年資
滿一年才可再請領第二次的失業保險金,保險年資不能重複計算。
已經領過失業保險金的人,仍然可領老年年金,
年資當然是計算你所有的投保年資,互不影響。